盲目的命运 在我们清醒的时候仍在支配着我们 在这词语间,又吹来死亡的风…… ——王家新《持续的到达》 第一章 “妈个×!” 骂出这么一句,他自己也有些吃惊,但又有一种渲泄后的快感,不过他还是小心地四处张望一下。 阴历已到十二月。很少有人有雅兴来赤眉山游玩了。这座土丘似的小山,除了一座抗日纪念碑,实在别无风景。望着寒风夕阳中的纪念碑,敏感的他又落泪了。他感到委屈,感到愤怒。烈士们死了,血肉变成了冰冷的石碑,谁又为他们洒一掬热泪?高兴了来玩玩,还在碑上胡涂乱抹,平时谁来祭扫呢?他们的死值不值得?爷爷倒是侥幸活下来了,带着七八处枪伤。六十多的人了,讲起当年支前的故事像个手舞足蹈的孩子。他很知足,每月领十二元津帖,一天二两酒泡到黑。更令他骄傲的是:他当年冒死救下的战士中有一个后来竟当上了副军长,那位副军长在此后四十年里竟来探望他一回!副军长啊!人家多忙,竟然来看过他!爷爷每每提及此事,浊泪盈眶! 小时候,这故事使他感动得落泪,而今,他难过得想大哭一场。他有些纳闷:副军长短粗的身材怎么看起来让人觉得高大伟岸,爷爷魁梧的身材却显得矮小卑微?想到上午的事,他恨得咬牙切齿。班主任,那位新做了权贵女婿的伪君子,竟当着全班同学的面阴阳怪气地叫唤:“农村的学生,请——举——手~~”阴阳怪气,声音乱颤,一连三遍!三遍!还“请”呢!妈个×! 在公元一九八四年的沂蒙山区一个偏僻的小县城,工农界限十分明显。农村虽已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人们的思想观念仍没有大的改观。农民,那些创造了物质文明又创造了精神文明的农民,依然被多数人尤其城里人瞧不起,他们的子弟心中来自出身的自卑感十分强烈。像他这样多愁善感的农家子弟对此更加敏感。上午班主任的话引起小小骚动时,他和大多数来自农村的同学一样,红着脸低着头,怯生生地慢慢举起手。当班主任喊“农村的同学,把手举高点”时,他的头抬得更低了。同桌已在小声骂了。他不敢骂出声,只在心里发狠,和其他同学一样骂那个乌龟王八蛋八辈祖宗了。 他很怯懦,就是刚才骂那句脏话,他也恐怕别人听到。他不想在众人面前表现自己——大家眼中的他始终是忠厚老实、内向腼腆的农村女孩的形象。 他有与这个年龄不相称的忧虑。父亲是个退伍军人,当过多年村干部,是个在全村乃至全乡都响当当的人物。耳染目濡,他过早了解了社会的复杂,人们的勾心斗角,承继了父亲的正直与智慧。母亲善良、贤惠、忧郁的个性也几乎毫无保留地遗传给他。姐姐,唯一的姐姐只在世上逗留了几个月。这给母亲极大的打击。他出生后,母亲是把他当女孩养大的。他是在女孩堆里长大的。贾宝玉?有点像,但他只是个农家子弟;六七岁时啃《红楼梦》,他暗下决心:将来挣钱建一座“大观园”,把天下好女孩都召集来,自由自在生活。为此他学习十分刻苦,加上他生性聪颖,从小学到初中,他从未出过班里前三名;班长一干就是八年。 现在呢?在群英荟萃的县一中他已“泯然众人矣”。他苦恼,他恐慌,他愤怒……以前他就知道城乡差别很大,未料会是如此之大!更令他无法容忍的是城里人在乡下人面前有意无意流露出的优越感!城里人神气什么?他们不是乡下人的儿子,就是乡下人的孙子!班主任不也是农村出来的吗?他有什么理由作践农村学生?把“草营人命”的“营(jiān)”字读成giān,羞不羞?山师怎么会出这样的“高材生”?堂堂一中又怎么会要这样的狗屁老师? 就这样,一个人在胡思乱想中,一个下午就过去了。抬头西望,夕阳西下,三两只鸟儿,几缕炊烟,他的泪又来了。 第二章 怎么这副德性?他恨自己。 生为七尺男儿,动不动就掉眼泪,可不是什么好现象。刘备能哭出三分天下,他能哭出什么东西来呢? 他想改,但谈何容易呢?今天上街,明明是那娘们不心碰了他,反而大叫大嚷说他耍流氓,而他当时脸红脖子粗,倒像是他做错了事。 “妈个×!下回……”他暗暗发恨。 下回,下回又怎么样呢?我他妈的不成阿Q了吗?他恨不得打自己一巴掌。 这次小试考砸了,竟出了前十名?! 考砸了,和同桌闹别扭,车座子丢了……几天来的烦心事接二连三,他觉得自己烦死了。 “不行!我得改!”他暗下决心,“这个样子怎么能在社会上立足呢?” 他突然有种冲动:他想醉一回。 父亲曾风光了几十年,前两年因村里受灾,想让村里免点公粮,被免去职务。自那以后,父亲就时不时喝一气,醉时多,不醉时少,而爷爷呢,几乎天天泡在酒壶里。当时他不明白:那么坚强的一条汉子何以就此消沉了呢?父亲不在支部了,一下子老了许多,但每每醉后,仿佛又找回失去的尊严和风光。他想:难道酒真的有那么大的魅力吗? 现在,极其寂寞无聊的他,也想一醉了。刚产生这个念头时,他也有一种犯罪的感觉,但很快消失了。 三转两转,进入一家饭馆。他刚找个座位坐下,殷勤的服务小姐就飞过来了。 这是他第一次喝酒。倒了一杯,小心用舌头舔了舔,又麻又辣。端起杯一饮而尽,喉咙火辣辣的,头脑一沉,似乎挨了一闷棍,些许,又有点飘飘然的感觉。于是他就一杯一杯喝起来。 “哟,小兄弟,刚刚的!” 老板娘飘过来,把嘴几乎贴在他耳朵上,低语:“打洞不?” “什么,什么意思?” “还是个童子鸡。”老板娘有些不屑,但还是笑咪咪地,“就是——小凤—-” 一个姑娘飘过来。十七八岁,长相不错,就是有些妖气。 “就她,”老板娘笑得很灿烂,“陪陪你,三十块。” “十点了,”他站起来,“我得走了。” “恐怕他那玩意儿不中用吧?”小凤话一落,众人哄堂大笑。 “你说谁?”他生气了。 在农村对谁与谁相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可如果传出谁那玩意儿不行,那他就别想抬头了。村里的李麻子四十多了,还是光棍一条,于是就有人传出他那玩意儿不中用,尤其赵瘸子说得起劲。 结果有一天,李麻子就趁赵瘸子外出,把他的瞎眼婆娘搞了。要不是李麻子自己说出去,大伙压根儿你想:他听小凤嘲笑他能不生气吗?十六岁的他对男女之事感到好奇而神秘;前几天被一同学位去看录相,无意中看的一段黄色带使他脸红心跳又蠢蠢欲动;现在又被小凤一激,他的命根儿腾地硬起来。 “靠!”他吼道,“三十就三十!” 第三章 他近来情绪很不好。 燕子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她爸爸到西藏挂职,她可以留在内地读书呀!校文艺晚会上,一曲《世界需要热心肠》,倾倒全校师生,据说第二天,她就收到十几封情书。这不包括他,不是他不喜欢燕子,而是他自觉高攀不起。他有自知之明。一个农民的儿子,面对如花似玉的县委副书记的千金小姐,只有在梦中或诗中意淫罢了。当然,也不是完全没有办法拉近距离,考上状元就万事大吉了!他从小就听这样的戏文,也曾被小学老师用“吃大馍,穿皮鞋,坐轿车”激励着玩命学习。多年后,他终于在多次碰得头破血流后明白,鲤鱼跳龙门,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 也许今生再也见不到她了!两行清泪流下来。他敏感的心更趋脆弱,顾城说“女孩被碰了,我的心就会发抖,因为那是我的心”。燕子走了,他的心也就碎了;尽管燕子不走,他也没有勇气与她说上一句话。他不图这些,他只是喜欢她,想看到她。看到她,他就莫名其妙地轻松,惬意,舒畅。他仿佛又找到了小学和初中时的那种学习状态了!他似乎已经闻到春天的气息了!燕子的一首歌,重新点燃了他心中熊熊烈火。走出庄户地,出人头地,是一出生父母和亲朋好友就灌输给他的思想,也是他拼命学习的动力。大家都说他是个乖孩子,老实,听话,知道学习,学习好。大人们说,乖孩子才有糖吃,长大了才有出息。他喜欢做个乖孩子,他喜欢吃糖。 想起那天的荒唐事,他就痛心疾首。燕子如果知道了,还会允许他把自己当做偶像吗?同一级,同一层楼,神仙一样的小姐姐,上高中半年了,他竟然不知道她的存在?多愁善感,杞人忧天,他的心思还没有完全从初中走出来。替没有考上高中的男同学惋惜,盼望着读中专的女同学的来信,牵挂着芬芳是否复读……如果燕子早一点出现在他的生命中,他绝对不会干出那种蠢事!酒!都是那穿肠毒药害了他! 也许紧张,也许别的什么原因,那天还未进入,他就泄了。忙乎了几次,终于没有成功。他羞愧极了,觉得无地自容——他还不如李麻子。 而今,他暗自庆幸了:毕竟,他保持了清白之身。同时,他暗暗自责,警告自己今后再不允许干类似蠢事了。 正在他隐约听到春天的脚步声时,燕子竟然转学了?!一连两三个月,他精神忧惚,听课时,考试时,走路时,他时而大脑一片空白…… 父亲过来了,坐在床沿上,点上一支烟。许久,他说:“在家好好歇两天,让你妈做点好吃的补一补。爹要强一辈子,也没混出庄户地。你们兄弟几个,就你还有点出息,咱王家祖坟冒烟,就你的事了!” 他想从床上坐起来,爹不让,把手放他额头上试试热。 那是怎样的一只手呀!宽大,坚硬,粗糙,温暖…… 他的泪盈满眼眶。 第四章 他,落选了?! 预选时,平时成绩还不错的他意外出局!每班六七十人,只有四五个人落选,他竟然中奖了?! 回家的三十里路,平时骑车五六十分钟就到了,这回他整整走了三个小时。他不知怎么回的家。 “哥哥你不学好,卖了良心又回来。”他没有像高加林一样出卖良心,但他落选了。怎么跟父母交待呢?都说他学习好,听话,一直是老师和父母的骄傲,乡邻们也拿来给自家孩子做榜样。如今连高考预选都没有通过,怎么也说不过去吧?说出来,谁信呢? 这件刻骨铭心的伤心事,奇耻大辱,多年后再提及,他的心仍痛,那惨痛的一课,他终身难忘。几个月不敢出门,父母似乎干了件天大的不光彩的事,出门时躲着人走,低着头走,邻人的讽刺挖苦与亲朋好友的“良苦用心”让他雪上加霜。就是乡下最不齿的强奸犯,刑满释放后回乡,恐怕也不会如此被大家不待见! 终于,母亲带病东奔西走,托亲告友,为他争取了一个高考名额。此时离高考还有一个半月。随后的日子,尽管他十分努力,还是名落孙山。二次打击,给了他,他家人,奇耻大辱,却为村里无端增添了许多谈资和笑料。也是在那时,他对人性有了第一次血淋淋的直观。“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想到血色乌江,他的心猛地一颤。 “要不,你去当兵吧?”父亲闷闷抽着烟。空气压抑得令人窒息,满屋的烟味呛得他直咳嗽。他忍着,不让自己咳嗽出来。 他不言语,当兵又能怎么样呢?人家都说,没关系入不了党提不了干,几年后不是还得回来种地?他喜欢写诗。在诗里,他像许多诗人一样,热爱黄土地,讴歌田园牧歌,但他无法想象自己瘦弱的身躯,怎样用近乎原始的农具在黄土地上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是当地主,不是做“锄禾一当午,汗滴禾下土”的农夫!贫穷不仅限制了想象力,往往在饿了体肤的同时,贫瘠了灵魂。 几个月中,他不敢出家门,经常三两天不吃不喝。天天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倔强的父亲更加沉默,他的风光早已远去,村里人只是习惯性地对他保持表面的尊重。平时习惯性大声说话的他,近来嗓门低了许多,还有些沙哑。母亲带着哭腔,来回让他去吃饭,抱怨的话再也不敢多说。他的脑子一片空白,灵魂出窍,他仿佛成了一具行尸走肉。 当他坐在复习班里时,已经是一九八七年的冬季。那一年的冬天不太冷,太阳暖暖的懒懒的,这使他的心些许安慰。他自做主张,理改文,循着童年的作家梦跋涉。这次变故,他多愁善感的本性未变,但他从此很少流泪。 偶尔他也会想想,远在西藏的燕子考上了哪所大学?她会倚在布达拉宫的哪根柱子旁留影?爱写诗爱唱歌的她,是否会去看雪莲花?她是否能够感觉到千里之外的故乡有位少年无怨无悔地默默在为她祈祷,为她祝福? 但复习班的超强节奏,不容他多想,他已没有退路!考上!考上!黎明,黄昏,深夜,他无时不在忙碌着,学习,学习!因为他,母亲一下子苍老了许多,四十岁的人眼就花了。二弟在别人的挑拨下,公开向父母抗议,有一次竟几番把他上学骑的车子踢翻!他不言语,一次次扶起车,推着向外走。从此,他不想回家,也许不敢。——这习惯直到工作后多年才有所改变。 他无法想象,如果考不上,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第五章 他考上了,尽管是本地一所三流院校。 第二天,整个村庄都知道了。来道贺的人络绎不绝。父母脸上洋溢着久违的笑意,让着他们抽烟,吃糖,喝茶。他想到了范进,孔乙己,本村前年落榜后跑到东北打工一直未归的小宋。妈个×!他狠狠骂一句。这回他脱口而出,什么也未顾忌。他一大早出去,找个僻静的山坳,踏踏实实地哭了一场。 大学的生活散漫而无聊。教授也不过如此。政客,混子,流氓,个别有才华的老师又一直被压制摧残:研究现代文学史尤其对鲁迅颇有研究的曹老师,身为全国知名专家,教的学生留校都升为副教授了,他还是讲师;才华横溢的“酒仙”许老师本是古汉语专家,却让他教现代汉语,想调走,没门;获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奖的陈老师一生卑微,最终忧郁而终。在这种氛围下,他无心拼命学习,更谈不上插本或考研,也无意跑官要官,拍马溜须,唯一的消遭是读书。一部部中外名著在他面前展开,他暂时忘了现实的冰冷与喧嚣。几首小诗,几篇小文发表,他一不小心成了校园亮点。拉拢与收买是徒劳的,太多的伤心与敏锐的触角让他心如止水。风起云涌英雄辈出的时代,同学们热血沸腾,高谈阔论,一个个仿佛都能横刀立马,驰骋疆场!他却什么也不参与!大家说他麻木不仁,不可救药!对此,他一笑了之。 恋爱是大学的“必修课”之一。此时,他才明白,自己在高一时就爱上了燕子。费尽周折,他也没打听到她的下落。但她分明就在他心中,音容笑貌历历在目。于是,一首首清纯而略显幼稚的情诗,把他融进绵绵相思中…… 日子久了,他偶尔也感到寂寞,如歌如水绵绵不断的寂寞。这时,一个长相酷似燕子的青春亮丽的女孩闯入他的视野。 一个雨后的黄昏,他从教学楼下走过。这时,偶一抬头,那个女孩——阿莲——推开窗子,啊,好美好纯的女孩!他不由驻足观望。当他发现阿莲从二楼窗口看着他时,他慌忙走开了。 一首诗诞生了—— 风 景 推开窗 风景便在眼前 窗下走过 羞涩的——风 之后的岁月,短暂而又漫长。虽然他与阿莲有了来往,但仅限于正常的友谊。这样青春靓丽的女孩,在高中时已是校园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在大学里更是移动的风景。当他渐次了解到阿莲的爸爸是本市某局局长,追她的人至少有一个加强连时,他的自卑感又来了。 他决定退却。他知道,无论燕子还是阿莲,离他都很遥远,也许永远是个遥不可及的梦。本系一个早就仰慕他的女同学对他展开了狂轰滥炸。女孩叫阿珍,热情开朗,不难看。也许恋爱受挫,也许寂寞无聊,他落入温柔的陷阱。他已失去太阳,不能再失去群星。阿珍家在本市,父母都是一般职工,待人真诚实在,似乎并不讨厌他。他成了阿珍家的常客。 当同学们豪情万丈走上街头时,他与阿珍躲在两个人的小天地里卿卿我我。一个周日下午,阿珍在她那张飘满十九岁体香的小床上,告别了少女时代。似乎自然而然,两个人拥抱,接吻。天有点热,两人都有点慌乱,尤其当一个青春少女的铜体展现在他面前时,他有些眩景,血在急涌,手在抖,大脑发胀,他结结巴巴低语: “你……怕……吗?” “不……” “会不会······来·····人?你爸·····” “爸妈今天……不回……来……” 他还是小心看了一下,房间的门是否插上。 事后,阿珍哭了,在他肩头咬了一口。 “让你永远记住我。” “我……” 洁白的床单上一朵鲜红的小花,美丽,眩目。以后的岁月中,他也与几个女人有过一席之欢,但再也找不到与阿珍初次爱抚的那种甜蜜,神圣,慌乱,眩晕,近乎融化的感觉。 第六章 两年的大学生活漫长而又短暂,九二年夏天,他走出象牙塔,分配到离学校十里远的一座工厂。不是党政机关,总算是留在城里,没有回乡下。 就是分配到这样一个单位,不少同学还羡慕嫉妒恨,但这与他无关。尽管沂州城是历史文化名城,全国十大批发商城之一,九百万人口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他并未觉得留城有什么荣耀。农民的子女毕业后分配就得回乡镇吗?那些平时狐假虎威的干部子弟为什么不能放下架子到广阔天地里大有作为呢? 做为一名时常梦游在星星、紫云英与蝈蝈世界的童话诗人,他更愿意到一个僻静的遥远山村生活,他也确有响应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伟大号召的打算。但阿珍不让。事后他才知道,为了让他留城,阿珍费了多少周折。她爸爸虽然已调到某局任副局长,但这样的官在沂州城一抓一大把,何况又是个清水衙门,连阿珍留城都难。幸亏她爸爸的一个战友两年前调来沂州城任军区副司令员,在他大力协助下。他与阿珍才双双留城。也许真如拜伦所说“男人的爱情是男人生活的一部分,是女人生命的整个存在”。为了他,阿珍软硬兼施,逼她爸爸把他留在城里。他太感动了,从阿珍身上他看到了中国传统女性的美德与伟大;他几乎死心塌地地爱上阿珍了。 一切安排好后,阿珍提出去拜见未来的公婆,他不想让她去,并不是家里惨不忍睹,在村中,他家的生活还不错。只是他因为那年落榜领教了村里人的趋炎附势和落井下石,自己都不愿回去,让阿珍去干什么呢?但他没有理由不让阿珍去,于是选择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坐着未来老岳的轿车,带着大包小包回到阔别已久的小山村。 村里沸腾了。父母又一次在乡亲们面前出尽了风头。而他只想哭。 阿珍在城里长大,到了乡下觉得很好玩,很好奇,嚷嚷着要他领着她到处转。他知道她是以欣赏者的眼光与心态看待农村的,她只看到纯朴、善良、勤劳、热诚,永远不会体会到农民内心深处的苦难与酸楚。苦难多了,酸楚久了,这些历史的创造者们便变得麻木不仁,自轻自贱;听天由命,安于现代,落后保守,便是水到渠成的事。几十年来,几百年来,几千年来,不是一直如此吗?他崇拜鲁迅先生,但他不是鲁迅先生,他只是他,一个生存在人生夹缝中的苟活者,一个善良懦弱,无所事事的多余人,一个自以为难得糊涂其实糊涂得找不到北的小文人。他既看不透芸芸众生,又瞧不起自己,他活着只是为了活着。 一首小时候爷爷教他的童谣“小花盆,要歪歪,两口子打仗要分开,一个卖豆腐的,一个卖韭菜的,鼓捣鼓捣待上块”让阿珍笑岔了气。笑过后,她说:“你心可别歪哟!”他也笑,更像哭。 他在厂宣传处工作。这是一个四五千人的国营大厂,是市里的龙头企业。他无所事事,每天就是打扫卫生,提水,聊天,看报纸,偶尔陪领导打打牌,下下棋。这是一份闲职。宣传处是计划经济时代的遗留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没有进化为名副其实的公关策划机构,只能算个摆设。不过,它也并非一无是处。由于处长是个有名的笔杆子,与新闻界关系又好,厂里时常上报,只是水分多点。阿珍进报社后,常借工作之便来玩。每次来,处长都笑眯眯地:“找小王呀,里面请。……小王,好好招应刘记者,我去车间看看。”由于处里就两个人,处长一走,就剩下他与阿珍了。两个人山南海北闲扯到中午或晚饭时,处长回来了。盛情之下,再叫上厂办主任、秘书,几个人出去撮一顿。当然,处长在“车间”采写的新闻或通讯也不忘了由阿珍带回报社发表。处长有时也派他去报社送稿,临末总忘不了一句:“有事就去办,不用回厂了。”尽管厂规厂纪很严,工人们叫苦连天,他似乎自由快乐清闲得很。日子在浑浑噩噩不咸不淡中一天天过着,久了,也有些厌倦。更可怕的是,他发现与阿珍在一起久了,虽然温馨,但不再有激情,不仅平淡无奇,甚至琐碎无聊。渐渐地,他觉得这是个痛苦:卿卿我我,恩恩爱爱的话说多了,会贬值,而他又不善于谈情说爱,话少了,他又怕阿珍多心。更令他无法容忍的是阿珍越来越俗气,他真害怕结婚以后的生活会不会暗无天日!“大家不都这么过日子吗?”他自我解嘲:钱钟书在《围城》中不是也说过“可见结婚无需太伟大的爱情,彼此不讨厌已经够结婚资本了”?偶尔他也想掀点波澜,又不敢。他很痛苦。 第七章 波澜不惊一潭死水般的生活终于起了涟漪。 一个本厂的青年女工闯进了他的生活。那是一位十九岁的漂亮女孩,爱好文学,常给厂报投稿。当有一天《飞鸟集》带着她飘进宣传处时,他愣住了:世上竟有如此清纯亮丽的女孩! 尽管他极力压抑自己的情感,他与阿慧的感情还是在升温。不,决不能对不起阿珍!有好几次,他发誓不再理阿慧,一见面,他就又情不自禁放纵了自己。对席慕蓉、顾城、泰戈尔、金庸作品的共同仰慕,他们的情温降不下来。尤其对顾城魂荡激流岛的理解与宽容,他似乎找到了千古难寻的知音,而阿珍却对顾城口诛笔伐。他知道他不是顾城,无法在两个女人的爱的天平上找到平衡,没有办法心安理得。贾宝玉的女儿国最终还是崩溃了,顾城的“女儿国”却以悲剧收场!英儿是天使,也是魔鬼。阿慧呢?他不敢多想。 几次反思后,他约阿慧出来,把自己与阿珍的事讲了,并说今后彼此只能做个普通朋友。 “我是真心地。我知道我不如珍珍姐……我只是无法抗拒自己。‘我的心是旷野的鸟,已经在你的眼睛里找到了天空……”她两眼含泪,“也许,这是命运的捉弄!” 他经不起女孩哭,但总让女孩哭。他的一句诗《童话诗人》对自己做了最好刻画:“我在女孩的眼泪中泡大。”最早是小学五年级毕业时,那位长辫子的女孩阿春托人向他父母提亲。当时他又羞又气。高中快毕业时,阿春为哥哥换亲,二十岁的她嫁给了一位年近四十、腿有点残疾的山里人。他为此痛哭一场。初二时,他把一位女孩给他的情书交给了班主任,导致那女孩名声扫地,不得不转学。临走时,她找到他,只说一句:“我恨你一辈子。”这话让他一辈子背负良心的折磨。张贤亮在《习惯死亡》中有一句话很精彩:“被女人爱得太深或恨得太深都是莫大的不幸。”这两种不幸他一生都遭遇了。高中时,一方面忙于考大学,一方面心中有了燕子,不知有没有为他流泪的女孩?与他同桌的女孩待他特好,有时看他时,眼睛特别明亮——每当四目相对,他俩忙慌乱闪开…… 一天晚上,在阿慧的温馨小屋,疯了一天的他们意犹未尽,谈意犹浓。想到阿珍,他的心一沉,一丝阴云浮上眉尖。 “怎么了,你不开心?”阿慧捧着他的脸,目光灼灼。“我喜欢你,真地,不骗你!……也许我们无缘走到一起,我不在乎,我只想与你多待一会。” “我……” “我是你的,我的心,我的……身,我的灵魂……” 当他为阿慧除去最后一件内衣时,手已抖个不停。充血、膨胀的大脑,突然电光一闪,阿珍?1他转过脸去,“慧,我对不起你,可我不能……请你原……原谅……” “你……我……为我穿上衣服,好吗?这样做的人,今生不会再有第……第二……人……不会了……” “我知道……” 他面红耳赤,目光闪烁,却又贪婪地盯着阿慧,像欣赏一件价值连城的艺术品。轻轻抚摸,光滑,柔软,僵直,灼热……许久,许久,他抖抖索索,恋恋不舍地为阿慧穿上衣服。他知道,这种事今生也不会再有第二次了。阿珍抱着他啜泣,狠狠地在他肩头咬了一口。那伤口,十几天就好了,而留在他心里的烙印,却永远无法抹去。 出了门,阴云密布,寒风凛冽。天气预报说,最近有暴风雪。要下雪了。下雪好,一场大雪之后,茫茫大地,多么干净。他需要雪,他渴望雪。但万一今年又不下雪呢?最近几年,他居住的小城只零星飘过几个雪花。外面的世界有雪,他想去看看。这念头把他吓了一跳。 第八章 那一天终于来临了。 悄悄地背上行囊,带上东拼西凑的两千元钱,他决定南下广州了。 工作了,那时的工资却不高。刚开始,他每个月一百八。当然,那时物价也低。在厂里吃一顿饭四五块钱。厂里有单身职工楼,五六个人住一屋,每月十块钱。厂里浴池,洗一回大众池,一毛钱。厂里电影院,周末放两场电影,票价一毛。职工结婚,分一套带一个小院子的两间正屋一间偏房的福利房,每月房租二三十元。也有分单元楼的,但得是资深双职工子女,或者是干部,或者是某些能量大的人。他去过宿舍楼,“小套二”楼不是一套完整的独立楼房,厨房在过道里,三家共用。“小黄楼”外观金灿灿的,是权力和身份的象征,每个单元层只有一家,是厂长级别住的,一百六十平到二百平。厂里还有职工子弟学校,从幼儿园、小学、初中到职业中专,都有。也有厂办医院,厂内一家,宿舍区一家。如果随遇而安,在厂里混一辈子,其实挺安逸的。但他不想这样浑浑噩噩过下去。他不是一个野心勃勃的人,也没有一技之长,只是他不甘心一辈子过不咸不淡的生活。世界那么大,他想去看看。 在车站等车,正在欣赏那些“湿漉漉的黑色枝条上的许多花瓣”时,来地震了。不大,人们却极恐惶。刚开始,忽听“轰隆”一声巨响,大家一怔,还以为两辆火车相撞了。几秒钟后,紧接着异样的声音再次传来,有点晃动的感觉。“地震!来地震了!”有人大声叫起来。几个警觉的人立即起身从候车室向外跑。几乎两三秒时间,大家都反应过来,向外跑,像躲飞机轰炸一样,鬼哭狼嚎,一片混乱。 “可笑!”当人们从候车室向外跑时,他坐着不动,“身如蝼蚁,他们就这么爱惜不值钱的生命?”窗玻璃震裂了几块,候车室地上有几片碎玻璃片,没有大的损失。他想起高二时的一天晚上,大约十二点钟,他从睡梦中惊醒,迷迷糊糊听见同宿舍的男生嚷着“地震”“地震”向外跑,屋似乎在摇晃,过道里饭盒、脸盆跌落声不断,他住高低床的上铺,也不知道怎么下来的,夹在逃生的同学中向外跑,在宿舍门口处摔倒了,身上被踩了好几脚。幸亏住的是平房,如果是宿舍楼,不知会不会有同学慌乱中跳楼?那一夜大家都未敢睡,而地震只是打个照面就走了,再没来。许多女生也不顾平时的端庄和矜持,穿着裤头背心跑出来了。老师来了,安抚一番,让大家都回屋睡觉,安排四个同学执勤,两人一组,轮流守夜。大家都不敢进屋,站在屋外瑟瑟发抖。一清点人数,少了一人,是有光身睡觉习惯的一个男生。老师冒险进屋,那位刘姓男生还在呼呼大睡! 上午十一点五十五分,火车终于来了。没有红颜知己执手相看泪眼,没有知己拥抱挥别,他一个人悄悄逃离这座城市。他闭上眼,没有多少留恋,反而只想早点离开。他已厌倦了过去的生存方式,希望开始一种新的生活。 在郑州换车,上了空特15列,与一位北京女孩对座。女孩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个十五六岁的中学生,一交谈才知道她已经二十二岁,是个推销员,南下佛山看男友。他有些叹惜。 女孩纯洁,美丽,开朗,一路笑语不断。生在北方山村,他的思想保守固执,在沂州城几年,他对女性烫发、涂口红、描眉、染红手指盖依然没有接受,而阿珍虽然跃跃欲试,由于未获他首肯,一直未敢越雷池一步。阿慧甚至连化妆品也极少用。他喜欢清纯如水的女孩,顾城的一句“天让女孩如水”,他奉若神明。奇怪的是,这位北京女孩纯粹不仅涂了红手指甲,还涂了红脚趾盖,他竟然没有产生反感。几分钟时间,他改变了。他想:自然纯真是美,雍容典雅也是美,只要与真和善相容,一切都是美丽的。 一天一夜,早上八点钟到广州时正逢旭日东升。他有些亢奋,感觉眼前一片光明,仿佛锦绣前程已经徐徐展开。 要与北京女孩分开了,他有点舍不得。一路上欢欢笑笑,他过得很愉快。他不知道她的名字,他没问。距离和神秘感能让美丽更加美丽,久远。他不是个诗人,但他骨子里有诗人的烙印和血脉。他有些伤感,即兴为她写了一首诗—— 诺 言 ——写给一位陌生的都市女孩 少女呵,当我们别后 你的微笑又在谁的脸上绽放 守着小小的陷阱 我在温柔中神伤 少女呵,你的美丽 我不敢忘也不能想 明朝酒后醒来 流浪的我又漂泊何方 少女呵,当你披上婚纱 请你把我遗忘 而在来生着今世的信物 做我的新娘 第九章 下了车,朋友没有来接,一个人找去。 住是住下了,但朋友并不热情,第二天,压抑着对繁华都市的好奇与惊羡,他便出去找工作,他不懂广州白话,又是个中文系毕业的,一周下来,丢了几百元给职介所,仍然未找到工作。几番周折,他进一公司搞推销。他搬出朋友家,与同公司一业务员合租一间小屋。由于语言不通,又初来乍到,一个月下来,他一个业务也未拉到。房子本来小,每人一月还要交400元。那个同事又常带女友来住,中间只拉一布帘,他糟心死了。该换工作了,又干什么好呢? 在一老乡介绍下,他加盟在广州市白云区同和镇一位为《粤港信息日报》包版的广告客旗下。包吃住,一月交200元生活费,无底薪,拿毛利的20%,条件苛刻,总算有了落脚点。 那人姓毛,叫毛德龙,是个湖南客,租一所大房子,客厅做办公室,他与老婆住一室,其它两室男女业务员各挤住一间。他介绍自己时,习惯性把名字中三个字和三位老革命家联系在一起。业务员中有常唱《十八的姑娘一朵花》的东北女小宁,河南的十七岁少年小刘,江苏的小老板小褚,广西的十五岁女孩小胡,湖北的风趣男孩小何。人员也不稳定,几乎每半个月,都有人加盟,有人离开。他们几个是比较固定的。 老板一天供两顿饭。早餐不管,他们就不吃,这样中饭就吃的特别多;中午吃多了,晚上不想吃,但下一顿要等一夜一上午,因此也必须猛吃。开始时不适应,慢慢就习惯了。 老板好色吝啬,能跟他干一个月的,就是“老兵”了。他似乎还干别的营生,与他来往的人形形色色。河南的小刘、广西的小胡都私下对他说:“老板不是好东西,要小心!”东北的小宁有三十多了,却自称二十岁,与老板打得火热。几个月下来,一分业务未进,老板不但未赶她走,反而提拔她为副经理。她更加肆无忌惮,俨然以老板娘自居。闹过几次后,那位善良、朴实的湖南农村妇女只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早来的小褚说,她家中有两个孩子,老板说如果离婚,他就不管孩子了。生性懦弱然而善良正直的他无法在这种乱七八糟的环境中生活。 到广州的第四个月,他到一个温州人开的厂家办事处工作。 第二天,大老板交给他八千元现金,让他去《南方日报》交广告费。他舍不得打的,坐公交车去。一周后,大老板又交待他去干同样的事,途中遇到以前的同事小何,两人聊了半个小时,回来时,在宾馆楼下,大老板、二老板铁青着脸站着。 “交上了?” “交上了。” 第三次再交广告费时,是转帐支票。一刹那,他似乎明白了什么。傻傻的他从此多了几分狡猾。后来听同事说,第一次让他带现金交广告费只是一个恶作剧,二老板为此输了五千元。他单纯透明,一眼让别人看到骨子里。 第十章 日子还算平稳。这样过了两个月。 有一天早上,他突然感觉嗓子发痒,头晕目眩。怎么办?但他别无选择,那天是与客户约好的见面日,他必须去。在电梯里他晕得厉害,就蹲下。下了楼,静了好一会,才勉强站起来。叫辆出租车,摇摇晃晃到了目的地。静静神,硬撑着上楼与客户谈话。老天保佑,还算顺利,合同签了。 他不知怎么回来的。把合同交给老板,他就躺倒了。嗓子发炎,头发昏,一连三天,他不能吃喝。第四天,二老板过来了,把八百元放床上:“你去看看医生。这是这个月的薪水。” “我……”他明白老板要辞退他了。没多说什么,挣扎着起来,拿钱出门。 一个人躺在医院挂了两天吊瓶。那两天,他感觉有好几次死神已到了身边。同病室的那位四川民工不厌其烦地听李春波唱《一封家书》他不由也想家了。 转眼来广州半年了,家中怎么样了?到广州的第二天,他把事先写好的信寄给父母、阿珍、阿慧,但未留地址。几个月过去了,他们还好吗?自己现在刚刚开始,现在回去恐怕就别想出来了! 庆幸的是,打了两天针,他的病好了大半,拿些药,他回到办事处。大老板见他回来,淡淡问一句:“好了?”“好了。”“好了就好。歇一天再上班吧,不用忙。” 第二天,他就上班了,大老板也未说什么。 他叮嘱自己今后小心,有病早治,这回倒好,想省钱,人受了罪,又花了六百多还差点砸了饭碗! 他给家里去封信,留了地址。一周后,家里回信了,说一切都好,就是担心他,只希望他早日回去。 一个人身在异乡,时常感到寂寞。通过交友热线,他交了一位大学毕业的话友。女孩与他谈人生,谈理想,谈在广州这个大都市的异乡人情怀……他们虽很谈得来,但彼此约定决不见面。这样,他的生活又有了阳光,有了欢歌笑语。 一个半月后,他突然了想见见那位叫敏的女孩了。当他在电话中告诉敏时,女孩说:她长得很丑,也许见面后,彼此的友谊与欢乐就会失去。他沉默了,暂时打消了见面的念头。 过了半个月,他终于耐不住好奇,决定以别的身份造访。到了那家公司,按门铃,一位都市丽人把门打开。 “先生,请问你找谁?” “阿敏在吗?” “阿敏,有人找。” 一位又瘦又小,脸上有不少雀斑的女孩走过来:“谁找我?”“你是阿敏?” 女孩点点头。 “我是……对不起,你们这是鸿盛公司吗?” “这是东盛,不是鸿盛。”女孩说。 他逃了,刚回办事处,二老板告诉他,有位东盛公司的小姐打电话来,说她近日调换单位,要他以后不要再打电话找她了。“王生,泡妞要当心啊。”不阴不阳说这话时,二老板似乎忘了自己没有天两头不带小姐出去风光的嗜好。 他大脑一片漆黑。 第十一章 故乡啊,你怎么也把我当异乡人? 渐近故乡,也渐近严寒。他感到冬日的肃杀与冷酷。从广州坐上火车,越向北走越荒凉。车窗外,冬日的寒冷和萧瑟呼啸而来,仿佛要破窗而入。一路上,他脑子里老是顾城、海子与死神,挥也挥不去! 母亲啊,孩儿对不住您!一封“母病危,速归”的电报,如晴天霹雳在他头上炸响。“也许,也许……”他不敢多想。没带行李,他急匆匆往家里奔。 回到家,一个月不能吃喝的母亲,挣扎着想坐起来,但不能,许久,她恨恨呻吟一句:“你还回来?”他落泪了。再晚回来几天,哪怕一天,也许今生就再也见不到她老人家了! “多少年了/母亲依然念着我的乳名进入梦乡”。他的诗,发自肺腑的吟唱。他听父亲说,一个月来,母亲几次在昏迷中唤他的乳名。 他从工作单位不辞而别,在同一个单位的长辈,父亲,母亲,都承受了巨大的社会压力。那位长辈,年富力强,因为他的突然失踪,开始被领导冷落,被同事排挤。一些别有用心的人说,是那位长辈对厂领导不满,故意要他跳出来表演,好引起社会关注,以便让上级领导来厂里查查有什么问题。父母一下子又成了同村人的谈资和笑柄。母亲一下子病倒了。几个月时间,父亲的腰弯了,说话声音再也没有以前那样洪亮。 中午到的家,晚上母亲奇迹般喝了几口米汤,吃了小半个鸡蛋。三四天后,她一顿能喝半碗饭,吃一个鸡蛋了。一个月后,她能下床了。半年后,母亲身体渐次恢复,只是怕烦,爱唠叨,时而莫名其妙地大声来一句,“你说什么”。他知道,这都是他害的,都是他的错。他很愧疚。 看着母亲一天天好转,他沉重的心有所减轻,但并不轻松。母亲已明确不准他回广州了,原单位已十个月未上班,见了阿珍阿慧又如何面对? 在家待了不到十天,母亲就督促他回沂州城上班。 尽管悄悄而行,他回来的消息还是很快传遍沂州城。有几个不识趣的小报记者,竟然厚着脸皮上门采访他。他很烦,一句“妈个×”,直唬得那个年轻的女记者直吐舌头。 本来他苦思冥想也未想出良策应对阿珍阿慧,造化已为他化解了。他出走后大约一个月,那位副局长——不,如今已是局长了的准岳父,亲自到他家征求儿女婚事安排意见。父母羞愧之余,替他退了亲。刘局长进门时笑容可掬,平易近人,临走时,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他说,孩子是个好孩子,年轻气盛,可能是受了什么人诱惑,一时糊涂了。如果回来了,有什么事,他会帮忙的。在爸妈的软泡硬磨下,阿珍闪电般结婚了,那是他到广州的第六十八天,那天他与那个湖南佬吵了几句,赌气后喝醉了,在公司附近的灌木丛盖报纸过了一夜。那晚他梦见了婚妙,红地毯,他与爱人手牵手灿烂地笑。他笑醒了,头有点疼,口干舌燥。他努力回忆刚才梦中的甜蜜。新娘带着面纱,但他能确定,那绝对不是阿珍。是阿慧?像,又不像。那是谁?他突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不敢再想下去了。 阿慧,那个天使般鲜活的女孩,竟然在那个夏季抗洪中被巨浪卷走了!那是他到广州的第七十天。如果是现在,通讯方便,他会通知阿慧提前做好防范的。他从小就有第六感,但只是坏事准。阿慧就这样从他生命中与他擦肩而过,消失在滚滚红尘中。贾宝玉说:女人是水做的骨肉。阿慧,如水般明澈、纯洁、温顺的女孩,生于水,又化于水。在他的内心深处,阿慧已刻下深深烙印,在以后的岁月里温暖陪伴着他一起风霜雪雨博激流。她是他心中永远的女神。 看着阿珍采写的阿慧事迹的报纸在火光中化成灰烬,他哈哈大笑,笑着笑着,他放声大哭。空旷的北中国隆冬的原野一片萧条,夕阳西下,更是寒意刺骨。 原单位不能再去了,哪个单位现在还要他呢?他辞职了。谢谢原单位好心的领导,他擅自离厂近一年,也未开除他;尽管按厂规,旷工半个月就该除名。他知道,这是厂领导给他在同一个单位担任中层领导的亲戚面子。小单位,大社会,一个样。 他成了一名一无所有的“自由职业者”。要吃饭,总得干点事。刘局长问他需不需要帮忙,他知道那是好心的阿珍公了爸爸的关。他婉言谢绝了。在广州,人生地不熟,他尚且饿不死,在小小沂州城,他怕什么? 第十二章 “我在自己的伤口里小心睡眠”。 这是商子的诗《心儿远远地疼了一下》中的一句。想到商子,他的心儿不由地远远疼了一下。同为大学时的三大校园诗人,大二时他才与商子接触,并一见如故,成为挚友。五六年过去了,如今商子依然一头女儿般秀发,依然孤芳傲岸一尘不染,依然落魄。你在他乡还好吗?北京的天空下雪了吗? 归来后半年,商子也要走了,去寻找诗和远方。转眼又近新年,他已从广州回来两年,商子也已经北漂一年半了。他的忠厚和善良,让他南下时举步维艰。而一向孤傲清高、宁舍不弯的商子,能在紫禁城立足吗?毕业后,商子进了当地一家全省响当当的酒厂驻县城办事处。说是办事处,也就是个经销部。在外人看来这不是什么好单位,但对商子而言,却是世外桃源。几乎无拘无束,还有酒,诗人的要求就这么简单。“喂马,劈柴,周游世界”,商子比海子更简单,更纯净,诗的研究和探索更深入。中学时他就痴迷于写诗,以至于智商超高的他因为写诗耽误了正常的文化课学习,没有考进北大清华那样的名校。大学时,他继续写诗,诗越写越好,文化课又开始挂科。大学中文系的文化课挂科可比考满分难多了!毕业了,到了浮来山下工作,浮来山给了他许多创作灵感。每每看着商子寄来的信里的新诗,他震撼,欢呼雀跃。他要去看看商子。 几天后他去看商子,两人喝了点酒,高兴之余一人骑一辆破旧自行车去爬浮来山。路上遇到查车的,他们蛮横地拦下他们,查看自行车证件。他急忙下车,说,我们是刚毕业的大学生,骑车出来玩,证件没拿。每人罚款十元。他乖乖地掏钱。商子不想交,也不想让他交,一脚撑地,骑在车上,和他们解释。查车的很不耐烦,嘴里骂骂咧咧的。商子虽然孤傲,但和别人说话时总是轻声细语,女儿般的温柔甜美,听到查车的骂人,就和他们吵起来。几个人一拥而上,围殴商子。戴红袖章的,怎么能打人?他一下蒙了,楞了几秒钟,马上过去说好话。商子的车子被踹倒了,人被打倒在地,嘴角出血了,起身后抡起自行车挥舞,要和他们拼命。他拼命抱住商子,一个劲地给那些红袖章赔不是。折腾了半个多小时,他们总算没有再打商子。扶起被踢倒的自行车,他们匆匆逃离这是非之地。那件事深深烙印在他心里,他恐惧,后怕,担心。固执,桀骜不驯,商子怎么在京城混呢? 两年中,他换了几个单位。广告公司,锅炉厂,群众团体,杂志社,小报社……他找不到北。迂腐,木讷,墨守成规,他与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格格不入。 在广告公司时,经理收买了电视台与报社的广告部主任,他们那里撑住价不放,暗地里把客户名透露过来,公司再派人以低价把业务拉过来,转手更低价送给电视台与报社。有一次经理喝多了,失口说出那两个家伙一个月至今从公司拿两三千元回扣。那时,那两个家伙在单位每月正常工资才不到一千元。 “奶奶的!吃老子挣的!”经理红着眼,恨得牙根痒痒,“在老子面前装什么大爷?!”第二天,他们见了面照样称兄道弟,推杯换盏,还时常一起泡澡,捏脚,上练歌房。 在锅炉厂时,他认识了阿争,一个五毒俱全但为人豪爽仗义的业务员。阿争的故事可以写一本书。他不是坏人,但沾染了不少坏人的恶习。阿争自己说,他玩过的女人有二百多,有十四五岁的纯情少女,有二十五六岁的少妇,有四十左右的贵夫人,当然多数是二十左右的明妓暗娼。阿争侠肝义胆,义薄云天,自己读书不多,却敬重文化人,在外场上也表现得温文尔雅。阿争讲江湖义气,性情豪爽,做事胆大包天。让阿争佩服的是,阿争把“马子”放他那里住了六七天,那女的夜几次挑逗他,他竟然坐怀不乱。有一回,阿争一个相好的到公司宿舍找他时,他不在,同宿舍的另一个业务员光天化日之下就对那女的动手动脚! “我们不是一路人。”阿争对他说,“但我们可以做朋友。”阿争本质不坏,就是有点玩世不恭。豪气,大气,热情洋溢,甘愿为朋友两肋插刀,阿争在男人圈里游刃有余,在女人圈里风生水起。大错不犯,小错不断。阿争一直过得逍遥自在,快乐无比。 他在那个群众团体干了一年。那是个群团,机关作风却比机关还机关。因为是清水衙门,大家注意力便集中到彼此间的鸡毛蒜皮般的恩怨上。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多听半句话。在如此一地鸡毛的单位上班,不得神经病才怪!比九个人两大派五小派更要命的是领导们(只有他一个兵,还不在编)喜丧事多,每逢此时,他只有勒紧裤腰带过日子。所幸一把手是个高风亮节的女同志,又是作家,时常关照他,不然他非得精神分裂症不可! 那位女领导外调任县长前,他先逃走了。谁料杂志社也不是好去处!他挂名广告部主任,全权负责稿件编审与经费酬集。主编贪婪而小气得惊人。忙了半年,他弄了两三万元全填进杂志印刷与主编的口袋! 广州是异乡,济南是异乡,家乡的小城怎么也是异乡?他感觉自己像浮萍,到哪里都没有扎下根。 第十三章 他很苦闷。百无聊赖中,他学会了抽烟、喝酒与赌钱,并逐渐上瘾。事后他常常自责,常常又管不住自己。有时候,他甚至产生了轻生的念头。也许自杀是制止堕落的良策,不知为什么他终于没有自杀——也许还不是时候吧? 他不敢回家。每每回家,母亲唠唠叨叨,快三十的人了,该成家了! 其实,他是不适合结婚的,无论目前的经济状况,还是心态。令他痛苦又不得不正视的是:他其实比较花心。掩饰在多情与浪漫之下的是风流与用情不专。 房东是一对年过六十的老东西,很令人烦。几个住户,什么人都有——他的左邻是个梁上君子,所幸不吃窝边草;右邻是位十七八岁的“泛爱主义者”,不同男人出入她的房间,尤其令人烦的是,她做爱时,肆无忌惮地叫唤!其他人也都成双入对的,只有他的房间一人出入。有时,房东老头皮笑肉不笑地搭讪:“小王呀,怎不见你对象来?” 也许是精神苦闷,也许是生理反应,他打算找个女人了。阿珍是他的第一个女人,广州归来,阿珍嫁了,阿慧走了,百无聊赖之下,他与两三个女人有过一席之欢。第一次是他醉酒后,被那位大姐拉下水的。事后他很痛心,但春春少妇给他的享受与快慰是无与伦比的。那种令人欲仙欲死的感受,也许只有吸毒者的飘飘欲仙可以相比。之后,他还主动去找过那位少妇。 如果说以前他只是思想上花心,那么现在他从头到脚都花了。渐渐地,他不再看重两性关系,但他从不嫖妓——在他看来,情人之间玩玩似乎是可以的,他也进练歌房、洗头房和按摩房,也与如花似玉的小姐们调情,但始终坚守最后的防线——他不想完全堕落。 很快,他与一位在服装厂上班的女孩同居了。女孩十八岁,是位准八零后,天真活泼,美丽健康,关注化妆品、时装与流行歌曲,喜欢小狗、小猫与港台肥皂剧,对克林顿是美国人还是英国人不感兴趣。有时,他也扪心自问:“我爱她吗?她以后会恨我吗?她把童贞给了我,我是否该对她一生负责?”很快又笑自己自作多情了。有一次两人温存后,他认真地问女孩:“你爱我吗?”女孩咯咯笑:“我喜欢你。”他学过英语,知道like(喜欢)不是love(爱)。他再问时,女孩不理他了,把脊背给了他。千哄万哄,女孩又笑了,放肆抚摸他,大胆骑上他的身…… 明天会怎么样?谁知道呢!小城到底是故乡,还是异乡?不清楚!他想不明白,也不想明白。在忙忙碌碌浑浑噩噩中,日子一天天皮笑肉不笑地消磨着青春和灵魂。春天在哪里?出路在哪里?夜深人静时,他常常惊醒。只有在醉梦中,在想到燕子时,他才似乎看到一点光明与希望。 现在,室外是黑漆漆的分不清是故乡还是异乡的冬夜,外面刮着风,下着雨…… (完) (责任编辑:文正) |